為進一步完善學院校園安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銀川市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
動計劃》《銀川市校園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産的重要論述精神,通過開展三年行動推動學院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産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着力提升學院安全防範安全教育、應急處置、綜合保障等能力,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安全生産事故隐患的責任鍊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紮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務
1.加強衛生防疫風險防控。牢固樹立和貫徹“健康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校園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衛生防疫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校園衛生工作機制,加強與屬地衛生、防疫部門的協調配合,構建醫教共同體,提高校園衛生保健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責任部門: 院辦公室 學生處 專業部 )
2.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治理。牢固樹立和貫徹“預防為主、全程監控、屬地管理、校園落實”的原則,建立健全教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校園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和工作要求,以保障師生舌尖上的安全為目标,嚴把校園食堂釆購配送、索證索票、存儲管理、加工制作、經營銷售、人員培訓、留樣消毒等内防關口的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或綜合治理工作,嚴防校外隐患食品流入校園。(責任部門:總務處 安保處 專業部)
3.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師生積極參與”的原則,嚴格落實校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長效管理機制和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加強校園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設施、裝備和微型消防站建設,打通消防通道最後一公裡;加強校園火災隐患排查力度,形成消防安全閉環式管理工作模式,及時消除校園消防安全隐患;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增強師生消防安全處置技能和逃生技巧;加強消防安全家庭教育,教育,構建校園、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家校消防安全防範網絡。(責任部門:總務處 安保處 學生處 專業部)
4.加強道路交通和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和校車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和校車安全管理長效管理工作機制。摸清師生上下學基本信息和安全隐患,根據天氣變化研判,及時發出安全預警,着力構築教職員工和家長“思想防線”;嚴格執行校車運行各項标準和師生上下學“六不六要”(六不:不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标電動車、助力車;不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載人,在機動車道内騎車;不乘坐無牌無證、非法營運、超速超員等不安全車輛;未滿12周歲不騎車上路;不闖紅燈、跨越道路隔離護欄或在鐵路上逗留;不在道路上追車嬉戲或抛物擊車。六要:乘坐汽車要系好安全帶;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戴好安全頭盔;橫穿道路要走斑馬線;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内;要自覺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不搶行)原則,杜絕校車駕駛員帶“病”上車、校車帶“病”上路和師生乘坐帶“病”車輛等違規行為,着力構築“源頭防線”;加強校園門口路面的管控與疏導,嚴格落實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實施人車分流,強化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标識、标線、減速帶、停車泊位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着力構築“路面防線”。(責任部門:院辦公室 學生處 總務處 安保處 專業部)
5.加強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存儲、備案、使用、廢棄處理等手續和程序的規範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逐項、逐量的跟蹤可塑;重點落實危險化學品“一監兩專三雙”(一監指監控設施,二專指專庫、專人,三雙指雙人、雙門、雙鎖)的标準化管理;定期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進行技能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急處置等水平和技能。(責任部門:總務處 教務處 專業部)
6.加強校舍和校園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健全日常排查、報告、檢測鑒定、加固維修、建檔立卡制度,落實防洪、防風、防火、防雷擊和防禦其他地質災害的校安工程,重點排查和處置高空墜物和地下各種管網開口墜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建立長效機制,預留專項維修、維護、檢測鑒定資金,落實校舍安全資金保證。(責任單位:總務處 安保處 财務處)
7.加強防震減災專項治理。建立健全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體系和演練機制,加強師生對防震減災認識、宣傳和心理素質練習,切實提升師生對防震減災的正确認識和心理素質,熟練掌握科學的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護理方法;加強師生對生活中各種環境下,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護理方法的研讨與交流,養成良好的觀察、思考習慣;加強防震減災預案建設和修訂,确保在校期間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能夠用科學的自防自救方法,迅速自救自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加強防震減災應急演練,在演練中檢驗預案、完善準備、鍛煉隊伍、磨合機制、科普宣教、提高能力。(責任部門:院辦公室 學生處 安保處 專業部)
8.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加強“護學崗”建設,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治安崗亭的作用,加強校園周邊巡邏守護,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迹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根據校園門口的具體環境,科學劃設隔離區,安裝減速帶、阻車器等安防設施,嚴防威脅校園周邊安全等突發事件。對已排查出的校園周邊肇事肇禍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密切掌握其基本情況和現實狀況,嚴格落實管控措施,嚴防發生惡性案件;全面加強學院“三防”體系建設,配齊配強專職保安、配備校園安防“八大件”、“一鍵式”報警器、硬隔離防沖撞設施,監控設施升級配套;圍繞門衛定點值守、安全巡查、護校護生、食品監督、疾病防控、秩序維護、應急處置等校園安全工作,組建由專職保安、安保處、在職教師等人員組成的校園安全管理隊伍,全面加強學院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責任部門:總務處 安保處 信息中心 學生處 )
9.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大與公安、市場監管、文化廣播、綜合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有針對性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重點圍繞流動商販不規範經營、個别商販向學生偷售香煙、容留學生吸煙、賭博,銷售“三無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飾品及非法出版物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責任部門:安保處)
10.加強校園欺淩問題整治。繼續按照市教育局、綜治辦、法院、檢察院等11部門《關于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銀教發〔2019〕127号)文件要求,進一步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有效遏制因矛盾糾紛引發的校園欺淩事件;對發生的校園欺淩行為要在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及時開展調查處置,嚴肅處理實施欺淩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立案查處。進一步細化“法治進校園”工作,提高法治宣講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責任部門:學生處 專業部 安保處)
11.強化在職教師兼職管理。嚴查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任部門:教務處 督查室)
12.加強校園踩踏事故專項治理。完善《校園防踩踏應急預案》,按照“一月一主題,一月一演練”的要求,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實現應急演練制度化、常态化、規範化;建立教師值班制度,在學生上下學、課間休息等上下樓梯高峰時段,安排教師值班疏導,倡導錯時、錯班上下樓梯。(責任部門:學生處 安保處 專業部)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5月)。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市教育局和銀川市安全生産委員會的總體安排,部署啟動學院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方案,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開展校園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校車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問題隐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力争取得初步實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态更新“兩個清單”,持續開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加強跟蹤問效和閉環管理,确保按時整改銷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學院校園突出隐患,深挖問題根源,梳理出在法規标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實施。總結經驗做法,提升學院校園安全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院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長任副組長,各處室、專業部主任為成員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統籌推進校園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健全責任體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産責任要求,根據學院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推動學院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推動學院校園安全專項整治穩步實施。
(三)強化制度保障。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素養。建立校園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公告、監測、預警制度,制定學院安全風險清單。完善校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隐患排查、登記、整治、報告、銷賬閉環管理。
(四)提升應急能力。與有關部門、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根據情勢變化适時修訂應急預案,嚴格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學院應急保障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編制應對自然災害、校園火災、校園踩踏等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校園安全事故的報告、處置、輿情應對和部門協調機制;按照“一月一主題,一月一演練”的要求,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實現應急演練制度化、常态化、規範化;加強校園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完善校園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為校園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全面提高校園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保障能力。
金年会
2020年6月22日